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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5福建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

发表于2006-01-10
福建省环保局按照省委书记卢展工提出“在加强生态保护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加强生态保护”的要求,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使2005年全省环保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在福建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福建省环保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制订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努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营造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和优异舒适的人居环境。

一是水环境状况良好。2005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89.4%,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七大水系的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河流。九个设区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37%,县级市为96.6%,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和12.5个百分点。

二是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05年以来,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以API指数统计均为优和良,优于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平均水平。在全国84个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的环保重点城市中,以API均值由低到高排列,厦门第10位、福州第15位、泉州第24位。城市内河经过整治,污染有所减轻,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为50.3%,较上年上升了7.8个百分点,其中泉州、福安、龙海内河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2.96%,位居全国首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采用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等5项评价指标,对全国各地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优的区域占85.37%,其余14.63%的区域为良,优良率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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