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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成品油定价酝酿新机,定价权或向三大油企下放

发表于2011-06-10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6月8日在"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透露,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及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年内推出。据悉,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讨论方案中有,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政府有可能向三大公司下放定价权。

中石油、中石化谋求成品油自主定价权

一系列的信息显示,已经运行一年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进一步进行细节调整。本网记者独家获悉,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已经对新定价机制运行一年来的得失情况进行了总结,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公司也对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完善和调整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从定价机制监管和执行等环节上加以完善。

记者了解到,发改委对于一年多以来新定价机制运行以来的保障成品油供给、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增强炼油企业盈利能力等成绩予以了肯定。

在下一步的调整中,两大国家石油公司提出的,包括逐步增加企业对定价机制的主导权、加快成品油调整频率、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下移等建议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同。这其中,如何解决成品油定价机制滞后与过于透明的问题将成为下一阶段调整的重中之重。

就在5月20日,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就表示,目前成品油定价机制需要完善,现在太过透明希望政府在上调价格时按照机制走。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也特别强调,今年将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接近发改委人士称,中石油中石化提出建议希望要进一步加快成品油调整频率,使得价格进一步贴近市场,降低成品油波动幅度,并以此来解决调价之际出现的大量投机行为,以及机制过于透明的争议。

两大集团还建议,当原油价格稳定在一定区间时,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下,价格调整的决策权能够部分下放到企业。以增加企业在油价调整中的自主权。

此前根据管理办法,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述人士称,下一步,加快调整频率,更及时反映国际原油价格变化,将成为调整重要内容。

6月1日,发改委宣布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分别为每吨7190元和6460元。

实际上,此次调整就并没有严格遵循22个工作日,变化超过4%的规定,根据卓创资讯的统计显示,三地原油移动变化率为-3.24%,息旺能源的统计也为-3.24%。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称,国现行的定价机制基本上能够反映原油价格变动,同时可以通过这一价格信号有效调节市场供需;但就调价区间来看,应该还可以进一步缩短,从而更及时地反映出燃油成本的变化。

记者还了解到,成品油消费税从生产环节征收下移到消费环节的工作也在推进中。这种转移,将有利于两大石油公司生产企业资金的周转。同时也将使消费者更加明确理解成品油消费税。
成品油定价权握在谁的手里

亚洲最大炼油企业中国石化8月23日公布的2010年中期业绩显示,公司上半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利润为355亿元。不过,该公司上半年炼油收益同比大降了71.4%,上半年实现经营收益仅为57亿元;而公司上半年的原油加工量为1.01亿吨,同比却增长了16.7%(8月23日《上海证券报》)。

这绝对是一个坏消息。因为这意味着一段时间内,不论是国际原油价格怎么下降,国内成品油价下降的可能性都不大了。因为咱们国家目前的成品油定价准则是: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来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这也就是说,国内炼油行业是不可以出现整体亏损的。

中石化上半年的原油加工量为1.01亿吨,简单一算你就会发现,炼一吨原油也就顶多能挣57元钱。而根据中期业绩报告,上半年中石化原油实现销售价格平均每吨3422元,而这不过是他们自己采油卖给自己的价格而已。那么,如果考虑到中石化所炼原油绝大部分靠进口,再加上其他成本的话,每吨原油成本能不达到5700元?那么,这炼油的利润不就只有1%了吗?就算每吨炼油成本只有2850元,其利润也只有2%。

而炼油的"适当利润"应该是多少?应该不低于5%。所以,为了保证炼油的"适当利润",不论国际原油价格怎么下降,国内成品油价格下降的可能性都不会太大,即便是下调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其降幅也肯定将是有限的。

为什么一边是公众感觉成品油价过高,一边却是亚洲最大炼油企业中国石化炼油利润微薄呢?笔者认为,主要还是成品油定价机制有问题。

成品油定价规则中的"国内平均加工成本"来自石油巨头不算,而且还要加上"适当利润",这样一来,石油巨头当然就有着足够的做高炼油成本的动力了。而更加重要的一点还在于,他们做高炼油成本很容易,因为炼油不过是他们整个产业链的一环,他们完全可以高价购进自己生产的原料,低价将成品油卖给自己的批发部门和加油站以及化工企业等。

所以,所谓的成品油国家定价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实际上定价权还是操控在石油巨头手里,而且他们具有垄断优势。炼油利润大幅度下降,企业整体收益却在上升就是一个证明。

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调整 专家称定价权最终应归市场

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自2009年5月实行至今一年多来,因调价周期、幅度固定,导致国内成品油价“上调快、下调慢”而备受诟病。不少市场人士称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名存实亡。

尽管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否认名存实亡一说,但发改委人士近日在不同的场合数次向媒体证实,正在研究对国内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作出调整。

现行定价机制行政定价痕迹重

“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完善,肯定要改。”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曹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定价的痕迹太重,这种定价不是由市场来发现价格,而且“让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隔得太远,油价不应该是封闭式定价,应该与国际油价联系在一块”。

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2个工作日”及“超过4%”的量化数据让定价机制过于透明,在发改委可能进行调价的窗口日,市场都出现囤积炒作的苗头。

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表示,从今年6月1日至今的调价动作就可以看出现行调价机制的弊端。6月1日调价之时,正值国际油价的高位,之后国际油价处于跌势,并在低位振荡,但因为现行调价标准的问题,这段国际油价下跌的优惠国内消费者便没办法享受。

取消固定周期缩小参照变化率

有专家提出具体建议:取消22个工作日的先决条件,并将4%的原油变化率缩减至1%-3%,形成触发式调价,以达到更好与国际接轨的目的。

姚达明认为,既然国内油价要和国际接轨,那调价幅度就应该越小越好。“因此,4%的幅度应该再小一点,可以1%-2%,让国内市场真实反映国际价格。我建议取消22日周期,采用触发性调价。不仅利于与国际接轨,也可以有效防范定期调整引起的囤油投机行为。”

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也认为,一方面,可缩短调价周期至2周(10个工作日);另一方面,缩短调价幅度至3%。同时,他提出,目前的原油成本定价法不能反映出国内成品油的供需关系。

引入市场竞争 定价权终归市场

曹新认为,成品油定价最终应交给市场,让市场来发现价格。不过,若完全交由市场定价也存在一定难度。他解释称,目前我国虽然石油消费量很大,但对外依存度超过50%,并且在国际油价的定价方面没有话语权,因此国内与国际油价接轨难。反观国内市场,目前也未发育完全,行业未能实现充分竞争,因此也难形成市场价格。

国家发改委人士也称,“油价调整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但是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是不可能完全推向市场,由企业说了算的。”

廖凯舜也认为,长期来看,国内定价机制可以参考他国,按供需来定。不过,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主体较少,以三大公司为主,所以现行的发改委定价机制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对此,曹新建议适当放开石油进口和加工,引入民营企业。在油源多元化后,成品油市场化程度增加,市场化定价才更为可行,“不过,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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