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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庭芳小区无赖的二手房东

发表于2012-06-25

福州庭芳小区的二手房东收了我们的租金之后,我们还没有搬进去,就只有两天的时间,要求房东退钱合理吗?而且我们说好,要是帮她在本月27号之前找到租客,就把租金退换给我们,可是我们找到的租客,已经都和房东签的合同了,并且也给了她租金了,现在租客不租了,房东不肯把钱退换给我们了。

现在我们认为,是房东没有和现在的租客说好,是房东和现在租客自己的问题,不是我们毁约的问题了,房东应该把钱还给我们,我们已经帮她找到租客了,房东还说我们和那个大学生合起来骗她的,我们合伙耍他,我们和那两个大学不认识,和房东原来也是不认识,无冤无仇的我们干嘛要耍他啊!


真的是现在她手上拿着别人的押金,400块钱。


我们都是大学生就这样,到底他是不是无法的啊?
 

我们要怎么做才能把钱拿回来啊!


很是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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