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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州聘用海外引才大使 给予引荐奖励和经费补助

发表于2018-08-30

福州新闻网8月3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日前印发《福州市海外引才大使认定与奖励办法》,进一步大力拓展海内外资源,引导多元引才。目前,福州市海外引才大使的聘用工作已经展开。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海外引才大使的聘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合作的意愿,愿意帮助福州开展招才引智工作;

有丰富的资源,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创业创新平台、人才社团组织、人才中介机构担任负责人;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和工商界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在海外招才引智工作中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与国(境)内外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联系紧密,掌握丰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创新人才项目信息的人士;

有成功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实践经验。

根据办法,福州市海外引才大使的聘用将遵循推荐自荐、专家详审、公示发布等程序进行,原则上一年一聘,可以续聘,常年受理,动态聘用。

记者了解到,对成功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福州市海外引才大使,市人社局根据聘用协议和引才绩效给予相应引荐奖励和工作经费补助:

引荐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榕可享受5万元~20万元的引荐奖励。每成功推荐一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A类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曾获得诺贝尔奖项的,给予20万元引荐奖励;每成功推荐一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B类人才、经申报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计划的,给予10万元引荐奖励;每成功推荐一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C类人才、经申报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的,给予5万元的引荐奖励。

对聘用的福州市海外引才大使按绩效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每成功推荐一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A类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曾获得诺贝尔奖项的,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每成功推荐一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B类人才、经申报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计划的,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补助;每成功推荐一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为C类人才、经申报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的,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每位引才大使每年工作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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