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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榕无良国企,马路小区!视业主生命如草芥!!希望市政府管管

发表于2016-11-28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新榕金城湾目前实际情况与贵公司相关宣传资料描述或口头承诺在局部存在较大实质性差异,广大购房业主深感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故决定采取相应的维权行动,以期自身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为了便于与贵公司进行有效沟通,我们维权业主现已成立了一个自发性临时组织——维权会。

作为新榕金城湾业主,一直坚信新榕国企出品的房产——品质有保证,设计合理安全。绝对不会像那些私人开发商修葺出偷工减料的问题楼房来应付业主。我们满心期待自己花血汗钱买来的商品房能以我们期待的形象出现在大家眼前。因此大家都一直密切关注着新榕金城湾建设动态,如今三期陆续交房,四期交房在即,部分业主代表对楼盘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多处问题,特别是小区绿化、道路的实际情况与贵公司相关宣传资料描述或口头承诺在局部存在较大实质性差异,商品房与之前的整体设计理念“社区公园化”差异极大,一二期和三四期的绿化呈现两极化差异,如此愚弄令广大购房业主深感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通过各业主代表实地查看,意见汇总,发现如下问题:

一、机动车道过多,几乎每栋楼两侧均设有机动车道,且没有人行步道,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出行安全。

二、地面所有规划既然已经符合规定,并承若以业主,那所有绿地、道路等设施均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今增设或变更停车位没有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极大损害业主利益。    

三、本小区规模比较大,地面人员多并且活动频繁,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是重中之中,如此改变了原设计的绿化及人行道路规划,必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

四、开发商以小区必须达到车位和户数1比1比例以及方便业主为由增设或变更停车位属无稽之谈,如此做法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整个小区形同开放式小区,每栋门口即是沥青公路,给业主带来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本小区暂未选举业主委员会,开发商此增设或变更停车位的项目根本未经过业主的一致同意。

在此,我们业主首先强调:新榕金城湾的一切售楼广告、宣传册、售楼工作人员等所描述与承诺的内容,是广大业主当初做出购房决策的唯一依据。故从法律层面而言,上述资料与人员所言及之内容,均构成了合同要约。

为此,对我们购房业主对贵公司有两大总体要求,一是要求贵公司如实履行商业诚信义务,二是要求整个楼盘的总体品质提升,突显“社区公园化”的整体设计理念。

我们希望贵公司作为福州市直属国有产业集团和融资平台,能承担起市政府授予的城市建设形象,对以上诉求,本着响应建立“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的党政号召,尊重业主意见,重视业主诉求,将一切矛盾解决于激化之前,尽快向广大业主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让广大业主满意的公开答复!谢谢!

小区马路实景:









沙盘及销售宣传:







作为国企如此忽悠广大业主,如此视百姓生命安全不顾,如何作为福州市国资委的城市建设责任和形象?????希望市政府对新榕开发商此种恶劣行径给以严惩!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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