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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马尾出让两幅商务金融用地,其一须配建游艇泊位,好潮~

发表于2013-08-15

编号为马宗地2013挂-11号位于长安B区,英屿村西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56425.8平方米,起始价10160万元,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100米。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全部自用),应为集中式商场;自用建筑面积(含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商务建筑用于销售部分,最小单位建筑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同时,必须建设不少于20个游艇泊位。

编号为马宗地2013挂-09号位于马尾综合体育馆东侧,儒江大道与世纪路交叉口西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11313.7平方米,起始价7930万元,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80米。

第二块地离东江滨大道比较近。

对不?

配建游艇泊位,好样的,肯定可以延伸到东江滨大道旁边的东江滨水域吧?


发表于2013-08-15

嘿,闽侯土地市场一度很热,现在换马尾的土地热了

发表于2013-08-15

支持一下,生活各种不容易的说

发表于2013-08-15

只能呵呵

发表于2013-08-15

卤煮你在说什么==

发表于2013-08-15

很时尚

发表于2013-08-16

强烈关注

发表于2013-08-16

哇。。。楼主写的很详细的说。。。。

发表于2013-08-19


谢谢分享

发表于2013-08-22

绝对是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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