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马尾出让两幅商务金融用地,其一须配建游艇泊位,好潮~
- 发表于2013-08-15
嘿,闽侯土地市场一度很热,现在换马尾的土地热了
- 发表于2013-08-15
支持一下,生活各种不容易的说
- 发表于2013-08-15
只能呵呵
- 发表于2013-08-15
卤煮你在说什么==
- 发表于2013-08-15
很时尚
- 发表于2013-08-16
强烈关注
- 发表于2013-08-16
哇。。。楼主写的很详细的说。。。。
- 发表于2013-08-19
谢谢分享
- 发表于2013-08-22
绝对是个坑!!!
编号为马宗地2013挂-11号位于长安B区,英屿村西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56425.8平方米,起始价10160万元,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100米。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全部自用),应为集中式商场;自用建筑面积(含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商务建筑用于销售部分,最小单位建筑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同时,必须建设不少于20个游艇泊位。
编号为马宗地2013挂-09号位于马尾综合体育馆东侧,儒江大道与世纪路交叉口西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11313.7平方米,起始价7930万元,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80米。
第二块地离东江滨大道比较近。
对不?
配建游艇泊位,好样的,肯定可以延伸到东江滨大道旁边的东江滨水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