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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每日话题】乌山路口公交站不挪窝,恢复遮阳篷须商家同意?

发表于2012-09-12
乌山路口公交站,每天都有很多市民候车,但因为没有遮阳篷,乘客只能忍受烈日曝晒。

乌山路口站台拆除后,一直有市民反映,没有遮阳篷,无论刮风下雨,都会给候车乘客造成不便,希望早日恢复遮阳篷。公司将尽快与相关商家协商,“只要商家表示同意,公司立马进驻施工重设遮阳篷”。然而,涉事百货的有关人士日前对记者表示,该“问题很难回答,没有办法解决”。LV方面也一直保持缄默。

当公众利益与商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且不说乌山公交站到底会不会影响奢侈品店景观,即便影响了,要公交站挪窝或拆遮阳篷,法律法规的依据何在?公交站属社会公共服务的设施,体现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在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中,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历来是十分重视的,商业行为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恢复乌山路公交站遮阳篷须商家同意,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2-09-12
有钱的是老大
发表于2012-09-12
什么意思啊?那跟商家有什么关系啊
发表于2012-09-12
引用:天界小兵在2012-09-12 10:29:15写道:原帖
什么意思啊?那跟商家有什么关系啊
 
 亲,是商家觉得公交站牌降低了那些LV、Dior等等的品味
发表于2012-09-12
公众利益都不能保障,还想让人去里面购物
发表于2012-09-12
引用:天界小兵在2012-09-12 10:29:15写道:原帖
什么意思啊?那跟商家有什么关系啊
 
 挡住他们的门面了
发表于2012-09-12
引用:天界小兵在2012-09-12 10:29:15写道:原帖
什么意思啊?那跟商家有什么关系啊
 
 肯定有啊,会挡住嘛
发表于2012-09-12
市民受罪啊
发表于2012-09-12
市民的利益不保证,还买什么奢侈品
发表于2012-09-12
不要以为坐公交的都买不起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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