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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外公开销售限价房的申请条件!

发表于2010-04-21

这个也不少人问,发上来,以后大家直接到这看吧,不要再到处问了。

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限价房,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福州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限价房供应对象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在申购限价房的同时,需附具结函,对所提供的收入、住房等情况作出承诺说明。

在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在本市缴纳税款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引进的经市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以申购限价房。引进人才不受户籍和收入条件限制。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公开销售的限价房(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一) 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二) 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五)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六)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发表于2010-04-21
群里也经常听到人问,都能说出几条,还真没楼主这个清楚,顶了。
发表于2010-04-21
看来我不符合条件
发表于2010-04-21
光棍要40周岁才行
发表于2010-04-21
引用:袋鼠他舅 在2010-4-21 15:06:27写道:原帖
光棍要40周岁才行
 
 结婚就不需要了
发表于2010-04-21
看来要有限价房申请资格,还真是要具备贼多条件啊。不简单,我那个在大学当副教授的阿姨,这次申请了大学城那里的限价房,才3300每平这样子
发表于2010-04-21
引用:我要开家店 在2010-4-21 15:57:04写道:原帖
看来要有限价房申请资格,还真是要具备贼多条件啊。不简单,我那个在大学当副教授的阿姨,这次申请了大学城那里的限价房,才3300每平这样子
 
 3300每平,我老家山里的房子都不止了。
发表于2010-04-21
引用:我要开家店 在2010-4-21 15:57:04写道:原帖
看来要有限价房申请资格,还真是要具备贼多条件啊。不简单,我那个在大学当副教授的阿姨,这次申请了大学城那里的限价房,才3300每平这样子
 
 上街大学城的高校教师公寓,我见过,建的不错,速度也很快,十几栋,教师真的很享受呀
发表于2010-04-21
引用:007黑猫探长 在2010-4-21 16:37:44写道:原帖
 上街大学城附近的高校教师公寓,我见过,建的不错,速度也很快,十几栋,教师真的很享受呀
 
 教师和公务员一样,是有特殊照顾的
发表于2010-04-21
引用:喀布尔 在2010-4-21 16:43:40写道:原帖
 教师和公务员一样,是有特殊照顾的
 
我就是公务员,哪有什么特殊照顾,还是一样自己凑了首付供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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