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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档案收费四月出新价,不知限价房要怎么算?

发表于2010-04-02
刚在新闻上看到的,4月开始,福建省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标准做了调整。

查阅档案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份(卷、册)9元,需复印材料的,按A4纸每张0.40元收取材料复制工本费。

出具房地产证明费收费标准为,个人房产:住宅每件为100元,非住宅每件为200元,办土地证而需出具的证明每份10元。

单位房产:住宅每件为300元,非住宅每件为400元,办土地证而需出具的证明每份100元。

出具无房证明的,每件为20元。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人出具房地产证明(含无房证明)不得收费。

    没提到限价房,之前限价房、经济租赁房申请人出具房地产证明的,是每宗10元,现在不知道要怎么算?

发表于2010-04-02

不清楚,不过以前都跟经适房一样,今年应该也是一样的吧

发表于2010-04-02
很少关注这个呀。都不知道有变化。
发表于2010-04-02
没机会拿到限价房
发表于2010-04-02
这个应该是统一收费的吧
发表于2010-04-02
限价房应该跟普通商品房一个样吧。都是用来交易的,同属一个范畴,费用估计相同。
发表于2010-04-02
引用:夜来香有毒 在2010-4-2 14:44:01写道:原帖
限价房应该跟普通商品房一个样吧。都是用来交易的,同属一个范畴,费用估计相同。
 
 限价房不是跟商品房不一样吗,要一样应该也是跟经济适用房一样吧,没办过,不是很清楚。
发表于2010-04-02
咨询一下房产局的人吧
发表于2010-04-02
其实没差,出也不过就小几十块钱吧。
发表于2010-04-02
没办过这个,经适房都不用钱,个人住宅怎么这么贵,差得有点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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