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上述7974.75平方米的商业房产账面原值13464.49万元,截至2009年4月30日账面净值12345.25万元,评估价值为10702.66万元,高于10300万元的转让价格。
投弃权票的董事邹金仁和林升的弃权理由是该项资产作为原控股股东抵债资产,是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程序批准进来的,现低于账面原值且还低于评估价格转让,认为不妥。
独董唐文元也认为资产处置损失偏大。
独立董事李锦华、任真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因公司经营和债务重组需要,公司盘活部分固定资产,对外出让部分南京房产是可行的。
公告显示,上述7974.75平方米的商业房产账面原值13464.49万元,截至2009年4月30日账面净值12345.25万元,评估价值为10702.66万元,高于10300万元的转让价格。
投弃权票的董事邹金仁和林升的弃权理由是该项资产作为原控股股东抵债资产,是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程序批准进来的,现低于账面原值且还低于评估价格转让,认为不妥。
独董唐文元也认为资产处置损失偏大。
独立董事李锦华、任真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因公司经营和债务重组需要,公司盘活部分固定资产,对外出让部分南京房产是可行的。
虽然该项房产转让预计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产处置损失,但以转让所得资金归还欠款后,预计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债务重组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