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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鸿盛阳光美墅小区车辆收费问题业主与物业管理处双方联系沟通情况

发表于2011-05-16
  2011514(星期)上午,美墅7位业主,在听取部分业主关于物业管理处收取车辆费用之事的意见基础上,与物业处骆主任进行了联系沟通,了解收费依据和标准,就本小区业主的汽车、送货搬家的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管理和收费问题,提出了一些疑问和观点。部分达成共识,部分还须梳理,查找依据。
   双方对进出小区的交通工具收费的交流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是否收费
1、物业观点:物业公司已将收费文件向闽侯县有关部门备案。业主询问:是否得到了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或批准?骆主任表示:没有,但是现在各家物业公司都是这么做的,都没有审核或批准。
业主意见:收费要有根有据。物业办公室墙上的那个收费规定只适用于福州市区,不适用于闽侯县的乡镇。福州市区的物业可以没有审核或批准,但是闽侯县不是市区,要么拿出县物价局文件,要么拿出县物价局的核准或批准文件,要么征求大多数业主意见之后,再推出为妥。
2、物业观点:你们(业主)能不能先明确一下是否同意收费?
业主意见:目前,本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尚未成立,我们尚不能代表全体或大多数业主。我们个人同意理性收费,但是如何收费,收费多少,要有根有据。
第二部分:如何收费
1、物业观点:业主小汽车停放在地面画线临时停车位,办卡的每辆每月60元。未办卡的,半小时以上每次5元。
业主意见1:未办卡的,停放时间一小时以上的,每次2元。
业主意见2:未办卡的,白天不收费,过夜每次3元。
2、物业观点:装修工人电动自行车每天收一元。
业主观点:停在自己家(如联排地下室,工人凭《装修出入证》可鉴别在哪位业主家干活)的不占公共地面面积,用业主家电源充电,不能收费;停在地面画线临时停车位的最多每天收0.5元。物业提供充电服务的,可以收取适当电费。
3、物业观点:送货、搬家的汽车、三轮车进入小区半个小时之内的不收费;超时的出门时每次收2元。
业主意见1:按市物价局明文规定,不得收费.
业主意见2:至少时间为1~2个小时(也属违规)。
   4、物业观点:业主停放在联排半地下层、斜坡红线(《房屋土地使用证》画线)之内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不收费。停入地下停车场的要按市物价局标准收费。
业主意见:郊县乡镇,收费就低不就高。电动自行车物业提供充电服务的,可以收取适当电费。
   5、物业观点:外来访客的小汽车,停放到被访业主联排红线之内(半地下室和斜坡上的)不限时、不收费。停放地面画线临时停车位的,进入小区半小时以内的不收费,超时每次5元。
业主意见1:小区位于郊县乡镇,亲友来访,旅途劳累等,停放地面画线临时停车位的,时间应至少1~2小时,超时每2元。过夜的最多3元。
业主意见2:目前入住率低,车位使用率很低,白天不收费,过夜最多收费3元。待车位使用率高时,再适时调整。
 
第三部分:收费用途开支管理:
1、:物业观点:收来的停车费用是用于小区内基本建设(扣除服务开支),不是用于物业公司或个人经费。
业主意见:物业要制定车辆收费管理制度。收费有专门账目,定期公布收费和开支去向。不允许收支糊涂账、乱开支或装入个人腰包。
要拿出堵住收费漏洞和开支漏洞的措施和行动(如:定期公布账目、收费不给票处罚办法等),让业主民主监督,相信没有交冤枉钱。
2、希望物业收费标应准遵循下列原则:
一是惠顾业主原则:让业主更爱常回家看看,而不是让业主变得回到自己的家有负担!已有的业主发帖,因收停车费费高,不合理,虽装修好了,但不愿意来美墅。
二是收费水平:按照乡镇而不是城市水平;参照周边小区楼盘的中低而不是中高水平;服务与收费对等,服务到什么程度,收费才相应到什么程度;按照目前没有公交车的实际情况收费。
三是收费时机:车辆出门收费而不是进门收费。收费要给票据,无票业主可以拒交。
四是请物业处将《车辆收费标准(草案)》贴出《公告》,征求到32以上业主同意,在没有32业主同意的这段时间内,物业处收费只能就低,不能就高!!!
3、任何业主对物业处收取车辆管理费有何意见,随时可以与物业处或其上级公司等部门反映。
 
发表于2011-05-16
太感谢了。虽然我身在山东。21#808支持你们。
发表于2011-05-16
辛苦了!
发表于2011-05-16
已达目的!
发表于2011-05-16

有了此次老即的组织.物业未来的活动就会充分考虑业主的意见!之间的理解有一定的误差是正常的!支持业主维护小区的和谐!

野牛!

发表于2011-05-16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1-5-16 11:54:26写道:原帖
有了此次老即的组织.物业未来的活动就会充分考虑业主的意见!之间的理解有一定的误差是正常的!支持业主维护小区的和谐!
野牛!
 

 冤枉啊,这次和今后都不会是我组织的。而且我一参加这类活动就不理性,喜欢走极端。。。。。所以我也不会再参加这一类活动了。

请紧密团结在以歪歪为群主的业主群周围;

请支持飘飘飞、猫猫等人的热心。

发表于2011-05-16

各位辛苦了,谢谢!!

发表于2011-05-16

 除过夜车每月收60元外,对装修工摩托车进入小区收1元外,其它车收费,推至明年再讲。过夜车连交6个月的每月50元,交1年的每月40元。今年先这样,明年再讲。
  对进入小区的,没按规定停放到位的私家车,遇一辆当场收5元。
  摩托车电摩,提供充电服务的,每月15元。

 
零交的每辆每次5角.
对停放电梯口的摩托及电摩不收费,一律放气。


发表于2011-05-16

我叫我朋友开警车进去.看你收不收..无语FUCKYOU

发表于2011-05-16

收费可以.但是要对停在社区内的车辆安全等负责.损坏,丢失的赔偿责任.我看你物业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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