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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阳光乌山荣域涉嫌欺骗客户十万元金

发表于2010-01-12
程先生于09年12月初在乌山路乌山荣域小区售楼部交了十万元购买店面金给工作人员,但是福建阳光集团口头宣布店面开盘事宜却一拖再拖,迟迟不兑现。一直到2010年1月份大客户内部时,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大客户店面一平方米十万元,许多客户放弃了购买意向,纷纷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金。但是售楼部工作人员并未告知客户退还金的具体时间,现在客户焦急难耐。恳请相关部门协调福建阳光集团尽快退还客户十万元金,并请福州市房管局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与治理。
发表于2010-01-12
不买房了,金应该会退的,哪有不退的道理。。
发表于2010-01-12
退肯定会退,但是肯定能晚退就晚退
发表于2010-01-12
很无耻!
发表于2010-01-13
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大客户店面一平方米十万元?假的吧,不是才2万多?
发表于2010-01-13
引用:我是天才神童 在2010-1-13 10:16:35写道:原帖
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大客户店面一平方米十万元?假的吧,不是才2万多?
 
 我听说最低是两万,最高的要十万左右,这个不是假的,是售楼小姐说的。
发表于2010-01-13
其实交钱的时候应该问清楚!
发表于2010-01-13
真的假的
发表于2010-01-13
引用:命运指环 在2010-1-13 11:17:39写道:原帖
其实交钱的时候应该问清楚!
 
 有时候交钱的时候说的很好了,说的你不得不信。
发表于2010-01-13
   这明摆着抢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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