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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个未免轻判了吧?“房姐”一审获刑3年,当庭未上诉

发表于2013-09-29

这也判太清了吧,大家觉得呢?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公开宣判,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这种事儿,就该重重判刑,引以为戒,杀鸡儆猴。

发表于2013-09-29

是啊,太轻大家无法重视起来

发表于2013-09-29

三年是短了

发表于2013-09-29

肯定后头有关系了,不然怎么判轻了

发表于2013-09-29

房姐竟然说不知道拥有多个户口是违法的,好假啊

发表于2013-10-29

违法的事情 少做

发表于2013-10-29
引用:霉龙在2013-10-29 09:18:03写道:
6楼

违法的事情 少做

 应该说不能做 哈哈

发表于2013-11-08

说明律师很厉害

发表于2013-11-24

房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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