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这个未免轻判了吧?“房姐”一审获刑3年,当庭未上诉
- 发表于2013-09-29
是啊,太轻大家无法重视起来
- 发表于2013-09-29
三年是短了
- 发表于2013-09-29
肯定后头有关系了,不然怎么判轻了
- 发表于2013-09-29
房姐竟然说不知道拥有多个户口是违法的,好假啊
- 发表于2013-10-29
违法的事情 少做
- 发表于2013-11-08
说明律师很厉害
- 发表于2013-11-24
是啊,太轻大家无法重视起来
三年是短了
肯定后头有关系了,不然怎么判轻了
房姐竟然说不知道拥有多个户口是违法的,好假啊
违法的事情 少做
说明律师很厉害
这也判太清了吧,大家觉得呢?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公开宣判,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这种事儿,就该重重判刑,引以为戒,杀鸡儆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