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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州:明令禁止"住改商" 写字楼前途光明

发表于2011-09-01

如果说城市综合体对于企业而言具有较大的风险,那么写字楼市场相对而言前途就光明了许多。

在前日,《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交本次会议进行审议。草案增加规定,业主不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或者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修正案若审议通过,业主私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就要受到地方法规的约束了。针对物业管理纠纷问题,草案增加规定,建立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纠纷协调处理机制。至此擅自“住改商”将有法可依。

发表于2011-09-01
这条物业新规的拟定,无疑给原本就供不应求的福州写字楼市场铺平了道路。从2009年起福州每年新增的楼宇企业就已超过1500家。以2009年为例,1-10月份福州市仅鼓楼区新增楼宇企业1490家(只包括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企业,不含入驻软件园的企业),实现楼宇对接面积22.7万平方米。
发表于2011-09-01

企业在不断增加,但新增的可售写字楼面积却没什么变化,从2009年起,福州纯写字楼项目仅增加了五四路信和广场,这样的增长速度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迫使一些企业跻身住宅区。

发表于2011-09-01
不过目前写字楼供应有了明显改善,从市中心到福州金融街地块均有新项目推出,据国广一叶董事长叶斌介绍,福州未来两年将有100万平方米的写字楼供应,福州写字楼市场处于起步就开始快跑的阶段,不过,随着城市化规模的壮大,公司的增加,藏身于小区内的企业寻找新出路,写字楼市场还将火一段时间。
发表于2011-09-04
写字楼一下子变得很抢手了
发表于2011-09-04
引用:白色眼泪 在2011-9-1 23:00:40写道:原帖
如果说城市综合体对于企业而言具有较大的风险,那么写字楼市场相对而言前途就光明了许多。
在前日,《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提交本次会议进行审议。草案增加规定,业主不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或者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修正案若审议通过,业主私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就要受到地方法规的约束了。针对物业管理纠纷问题,草案增加规定,建立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纠纷协调处理机制。至此擅自“住改商”将有法可依。
 
 支持
发表于2011-09-10
额 ,这个···
发表于2011-09-10
现在写字楼可贵了
发表于2011-09-16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1-9-10 20:11:32写道:原帖
现在写字楼可贵了
 
 。。
发表于2011-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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