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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装修工人死于新房,业主住也不是,租也不成很烦恼啊

发表于2010-03-23

今天看到个新闻,说是在晋安区新店镇桂山村一楼盘的房子,房主发包给一装修公司装修。结果临近收工了,一个装修工人在新房意外身亡了。让我想起亲戚家出的事,当时是来他家装空调的工人从楼上摔下去了。结果我亲戚赔了他好多钱。

哎,像这样的意外谁都不愿意发生,一旦发生了,处理起来可真是复杂。

这个房子现在死了人了,自己住或者租出去都别扭。哎,我觉得哪个装修公司要负责任,肯定是因为他们的施工过程安全管理不够才会出这样的意外的。

大家觉得呢,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发表于2010-03-23

这种事可真是天降横祸。业主真无奈啊。

发表于2010-03-23
其实业主最冤啊,花那么多钱买个房,装修。结果成了这么个烫手的山芋。丢也不是,不丢也不是。
发表于2010-03-23
我觉得工人出事,装修公司要负责任。业主以后再跟装修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可以把这种意外事件也考虑进去订一个赔偿条款。毕竟出了事,伤害的是业主的利益。
发表于2010-03-23
引用:飞飞露露 在2010-3-23 16:05:36写道:原帖
我觉得工人出事,装修公司要负责任。业主以后再跟装修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可以把这种意外事件也考虑进去订一个赔偿条款。毕竟出了事,伤害的是业主的利益。
 
 恩,有道理,这样事后不会扯不清,也能促使装修公司对安全问题更加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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