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呼吁国人依法抵制非法进驻小区的物业企业,拒绝向其支付物业费。

发表于2014-12-06
标签:小区业主共有部分 企业 物业 物业费 
发表于2014-12-06

呼吁国人依法抵制非法进驻小区的物业企业,拒绝向其支付物业费。

未经小区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企业被判合法,详情关注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5091594313_0_1.html,法院的公开判决公开否定国家法律的有效性吗?公开的刑事犯罪(强占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受到默许吗?


发表于2015-06-06

关注!

发表于2015-08-23

关注!!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