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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面对苹果家园,220户业主无家可归!谁来拯救我们?????

发表于2007-07-07
是政府不做为还是开发商耍赖???

隆华苹果园因征地补偿一再停工 到底何时能入住
2007年07月06日              来源:福州晚报
5日上午8时许,在仓山螺洲杜园村“隆华苹果园”项目工地,100多名村民堵住大门,并搬来大石头阻止材料车进场。3个月来,村民、业主和开发商各有各的委屈,已封顶的“隆华苹果园”一再停工搁置。
        
村民:几块土地同时征用

补偿办法为何不一

在现场,杜园村村民称,位于杜园路北侧的这块20多亩土地,一直以来都是他们村的集体用地,从上世纪70年代起他们就在这里种了一片桔子树和一些蔬菜。1993年,螺洲镇三块地(含“隆华苹果园”项目工地)由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签完协议后,转让出去的土地被圈了起来,地上的果树和蔬菜也被清理。被征用的土地赔偿款按照每亩6万元的标准,经镇政府账户转入村里,统一补偿给村民。

这块土地一圈就是13年,福州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虽一直没有动工,但地价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升值。2005年底,仓山螺洲镇与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就征地补偿费问题达成协议,除了杜园村“隆华苹果园”项目用地,对其他几处尚未开发的闲置地,将土地补偿费标准由每亩6万元追加到7.5万元,扣除原先支付给村民的款项,全部一次性追加拨补到位。同时,考虑到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增补每亩1万元,作为失地农民的退保金。另外,对准时交地的村民,给予每亩2000元的补助。

面对这一突然的补偿变化,杜园村村民感到不解:“这几块地都是1993年统一征用的,但其他地块的补偿办法怎么与我们不一样呢?”在2006年4月台阳房地产有限公司从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接手该地块,并动工建设“隆华苹果园”项目后,村民们要求开发商参照其他地段的土地价格,补偿“差价”。特别是在今年4月“隆华苹果园”项目封顶后,村民们在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开始围堵工地大门。


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跟公司没关系


福州市台阳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沈琼这两三个月来一直很郁闷,手上的“隆华苹果园”项目迟迟不能继续建设。该片土地由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故未能及时开发建设。2004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同意将该地块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予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出让给福州市台阳房地产有限公司。
沈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在杜园村的开发项目,于2005年11月9日就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报建、规划等有关手续,手续是完全齐全合法的。2006年4月他们按时进场后,前期过程还算顺利。但今年4月起,项目一直受到杜园村村民的阻拦、干扰,已经封顶“隆华苹果园”的工地无法继续建设了。
由于工期拖延,工人待工、设备租赁费等费用照常开销,公司已经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原定在5月30日交房的承诺未实现,引起几百户业主的强烈不满,按照合同,公司也将面临一笔额外的赔偿费用。
沈琼说,原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跟台阳房地产公司并没有关系。土地经过10多年升值,价格比原来肯定高出许多,但即便如此,村民也不能冲击开发商项目工地。这种纠葛如拖下去,企业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业主:房贷房租压力大 不知何时能入住
“隆华苹果园”项目停工后,除了村民和开发商两方当事人外,买房的业主们也时刻关注事态的发展,昨日有二三十户业主顶着烈日赶到现场。
外省来榕的小林,一年前买了一套总价50多万元的三居室,首付的20万元大部分靠父母赞助,另外还向朋友借了钱。按照合同,新房要到今年5月30日交付。所以现在他还是租房住,每个月既要还贷款,还得交房租,日子变得非常拮据。
小林本想着赶快搬进新居,就能把租房的一千多块钱省下来,减轻点压力,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开发商通知说房子不能按时入住了。心急如焚的小林隔三差五就要去工地看看,一心盼着房子能快点建好。
在5日赶到工地现场业主中,大部分人都和小林是一样的心态,他们想知道自己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入住。
据悉,村民和开发商的“纠纷”问题,目前已引起仓山区、螺洲镇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们正在协调中。
                                                                                           (摘自福州晚报)
发表于2007-07-07
天啊 我的房子 几十个借钱给我买的这套房子,怎么办啊。
发表于2007-07-07
无作为的ZF,无良的KFS,无了巧的村民,最无奈的业主。谁来拯救啊。
社会要稳定,家庭要和谐。我们怎么安居。
发表于2007-07-07
交房遥遥无期,谁能拯救我们?这可是我们几辈人的血汗钱哪!
发表于2007-07-07
发表于2007-07-07
发表于2007-07-08
我们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7年4月,陆续与福州台阳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的座落于福州市仓山区福厦路排下、螺洲路口的“福泰山庄”(隆华苹果园)楼盘。其中1#、4#—8#楼,《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2007年5月30日前交房;2#楼《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2007年10月28日前交房,3#已交5万元诚意金并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可是至今未签购房合同。
    临近第一批交房期限,即2007年3月份开始,杜园村个别村民在该楼盘施工地聚众闹事,无理阻扰开发商继续施工,造成工程停工。此后,开发商与村民冲突不断,并且持续升级,以至2007年5月27日,发生了流血冲突,造成多人重伤。因长时间停工,业主与开发商数次交涉,开发商均推说政府处理该事件不力,以致工程无法复工!如今,开发商与我们约定的交房期限已过多时,约定的第二批交房期限也已临近,福泰山庄楼盘工程却一潭死水,施工队也早已撤离。我们每每找开发商,开发商也总是敷衍含糊。眼下,福州市房价上涨势头依然强劲,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试问,我们的楼盘何时才能复工呀?
  我们认为:1、如果真是因为村民无理取闹,各级政府负有疏导职责,应晓之以理;对拒不接受规劝的组织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绳之以法。
          2、如果是因为政府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不规范,则应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办事,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错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为了此事,我们都寝食难安,我们购房的钱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钱,现在每个月还要归还银行的贷款,可是房子却看不到;等房子结婚的业主也不得不延迟了婚期。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尽快处理,以减少购买该楼盘的业主的损失。不胜感激!
发表于2007-07-08
如果是为民做主的好政府,是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
发表于2007-07-08
 NND,老子血汗钱买的房子就这样,跟他们拼了!
发表于2007-07-08
可怜的业主啊,什么就滩上这么个不作为的政府,也什么就找到这么个没实力不负责任的KFS呢,谁能给业主带来阳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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