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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合肥对商品房预售管理出重拳

发表于2008-05-12
合肥对商品房预售管理出重拳
圈定的放号买房人数,不得超当期实际可售房屋套数2倍;紧邻市区楼盘户籍归属地要现场公示;发生5种情况认定“有房不卖”……昨日上午,合肥房产局发布“新政”,为该市商品房预(销)售再次上“紧箍咒”。
一、广告中的承诺必须兑现
二、放号量不超房屋量2倍
三、开盘前不得收取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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