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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价问题的根本是腐败问题(转载)

发表于2005-05-16
物业费应该是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吧,开发商有没有可能为物业代收呢?
我们是去年11月份买的房子,当时付了首期款和其他费用,如维修基金,房照、契税等费用,其中有一项我记得很清楚,是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可是今天去收房的时候,我提出是不是应该在我办理入住手续之后才开始收物业管理费的时候,开发商居然说从未收取过物业管理费,而且要我拿出物业费的收据。我手里只有两张收据,一张是首期款,另一张就是开在一起的各种费用的收据,并没有逐项一一开出收据。也就是说我没有办法证明我交过物业费。
难道是我记错了?但仅时隔三、四个月,我记得很清楚有这一项啊。我该怎么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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