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住宅建筑规范》考问小户型(转载)

发表于2005-05-12
   今年3月10日,国家建设部下发了《住宅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第一部从住宅的总体性能出发,为住宅建筑确定统一的基本技术要求,并且是全文强制执行的新规范。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建筑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对目前市场上方兴未艾的小户型亮起了红灯。目前这部建筑规范的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有消息称最快在上半年该规范就可能出台。届时,它的实施会使目前的小户型产品类型成为“绝响”?

    住宅有了强制性规定

    新《住宅建筑规范》到底有哪些规定对小户型形成制约?

    在《住宅建筑规范‖对“住宅基本性能要求”有许多原则性的规定,比如,要求“住宅套内空间应能满足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和隔声的要求”。

    而根据这两条要求制订的具体规定中,要求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其日照标准有两个,一是“大寒”日的日照时间,在福州这样的南方城市,从早上8点到下午4点,有效日照时间必须大于或等于3小时;在“冬至”日,从早上9点到下午3点,有效日照时间则必须大于或等于1小时。

    而在套内空间的要求上,则规定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其中厨房的最低限定面积为4平方米。并规定:“厨房应按炊事操作流程布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的位置。厨房地面应有防水构造措施。”“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外窗”。

    这就是说,今后凡是申报建设住宅项目的,必须符合这些强制性的规范;换言之,凡是不符合这些规范要求的建筑,将不被视为“住宅”。

    正是这些规定,击中了当前市场小户型的“软肋”。

    当前小户型哪里“违规”

    那么,当前市场小户型在哪些方面与《住宅建筑规范》发生“冲突”呢?重庆大学建筑设计院福州分院的吴昊院长对此做了详细的解释。

    吴昊院长说,目前福州市场上的小户型相当一部分是原来的写字楼或者“烂尾楼”改造的,因为这种先天性的缺陷,给“小户型”留下了许多不符合《住宅建筑规范》的地方。

    第一个主要的缺陷是现在流行的小户型大多数的日照不“达标”。因为现有的小户型不少是点状结构,内廊很多,有的房间朝向不是东就是西,这样的结构和朝向无法达到《住宅建筑规范》中对日照的要求。而要达到“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朝向获得日照”的要求,并且在日照时间上达到标准,只有朝南的房子才能做到。而现有的小户型至少有50%的房间无法获得标准的日照。

    第二个缺陷是现有的小户型往往没有独立的厨房。现有的小户型的厨房大多是设在进门的边上。与起居室或卧室连成一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空间。吴昊院长说,事实上这类小户型在设计时并不是把这个位置当作厨房,而是大多设计成“开水间”。只不过开发商把它改造成厨房了,如果与《住宅建筑规范》相对照,则与《规范》“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其中厨房的最低限定面积为4平方米”等规定不符。因为达不到这个标准,也就无法按照规范所要求的“厨房应按炊事操作流程布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的位置,厨房地面应有防水构造措施”进行设计。

    第三个缺陷是起居室或厨房往往没有外窗。纵观现有的小户型,许多起居室和厨房采光和通风是不理想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外窗。而《住宅建筑规范》却明确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外窗”。

    吴昊院长认为,国家对于小套住宅的建设其实是支持的,因为它更适合许多普通老百姓的需求。但是国家对住宅的性能、功能和目标的基本技术要求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制订了《住宅建筑规范》强制性执行。即使是小套住宅,也要符合这些规范。而如果小户型因为其自身的缺陷无法符合《住宅建筑规范》的要求,将只能面临着被判“死刑”的命运。

    违规小户型“后患”颇多

    既然目前相当一部分的小户型结构和性能不合《住宅建筑规范》,那么也将意味着这部分小户型不能算作“住宅”了。这将给小户型带来怎样的市场变化呢?

    首先,不符合规范的小户型,只能算宿舍或公寓,而宿舍、公寓是纳入“公共建筑”的范畴。而从建筑成本来说,由于公共建筑和住宅的使用目的不同,技术要求也不同。比如和住宅相比,公共建筑的消防要求要高得多,成本就大大高于住宅。

    因为不符合规范的小户型不能算住宅了,其使用年限也与住宅不同,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而公共建筑的使用年限是50年。

    同样的,因为不符合规范的小户型不能算住宅了,其贷款的条件也发生了变化。按现行的贷款政策,住宅贷款银行可提供至少7成的贷款,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可享受比商业贷款低的优惠,而如果是公共建筑贷款,这些优惠条件就无法享受,而且手续要麻烦得多。

    而对于想通过购房福州的外地人来说,由于不符合规范的小户型不能算住宅了,因此购买小户型也无法享受到户口安置的优惠。

    可以说,《住宅建筑规范》的出台,对小户型市场将形成颠覆性的变化。

    小户型市场何去何从

    据记者了解,今年是小户型的“丰产”年。福州今年将有7000套的小户型推上市场,加上原有在二手市场的产品,有将近10000套的小户型进入市场。而今年福州市正在加紧处理“烂尾楼”,相当一部分“烂尾楼”也将被改造成小户型,在建和即将上马的大约有3000多套。那么,如果《住宅建筑规范》在近期出台,将对小户型市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已经在市场上流通的小户型来说,因为已经按住宅项目报批通过了,当然是不会有大的影响。

    对于那些符合住宅建筑规范的小户型,当然也不会有影响。真正有影响的是那些在《住宅建筑规范》出台后,还未出笼的小户型。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院福州分院的吴昊院长认为,那些原来是写字楼改造的小户型基本格局都已经确定了,很难改成住宅建筑规范要求的小户型住宅。对于这一类正在改造或准备改建的小户型,新规范是真正的“克星”。吴昊认为,按照去年建筑结构规范调整的做法,只要是还没有施工的,一律要先改正再施工。至于对小户型的界定以何为限,恐怕要等《住宅建筑规范》正式出台后,才会有一个相关的说法。

    新规范出来后,对已经出笼的小户型的市场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业内人士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许多购房者知道小户型的规范后,可能会放弃目前不符合规范的小户型;另一种意见则相反,认为对现有在市场的小户型反而是利好,因为不合规范的小户型被取消住宅“称号”后,市场上的现有产品将成为稀有资源,“物以稀为贵”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但是,不管市场今后将向何方发展,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对于消费者来说,随着《住宅建筑规范》的出台,人们将会重新认识小户型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