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亲自出席会议监 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调整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 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可以更为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 际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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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亲自出席会议监
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调整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
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且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可以更为客观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
际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