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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税激起地产”千层浪” 房价有望降40%

发表于2005-05-08
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官员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历时一年完成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会议虽以国际研讨会的形式召开,但从各部委的重视程度以及与会领导的发言来看,会议上非常明确地传递出一个信息:政府目前在积极推进我国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我国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势在必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表示,我国2005年将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将于年中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为最终出台不动产税提供决策基础。 

据了解,目前我国直接将房地产作为征税对象的共有6个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契税。如果加上房地产企业经营所缴纳的全部税种来看,还包括5个税种和1个附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也表明,我国房地产税比重偏低,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36%,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仅为8.12%;而西方国家的房地产税或财产税占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比重甚至达71%。此外,中国房地产税费主要集中在开发投资环节,其表现为多而重;而对个人占用几乎不征税,刺激了房地产投机行为。
发表于2005-05-12
这可是你说的,不降找你算帐!
发表于200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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