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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木都市田园物业收费及服务标准

发表于2006-12-19
小区名称  三木都市田园  
所属区域  晋安区  
小区地址  晋安区前横南路153号  邮编  350014  
物业公司  福州三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公司电话  83964595  
物业公司管理范围  三木都市田园二期  收费等级  一级
发表于2006-12-19
(1)综合管理服务费基准价格为:1、不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0.65元,改作办公用房的每月每平方米1.30元。2、带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改作办公用房的每月每平方米2.00元。3、商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50元以上基准价格已含除电梯电费外其它公共水电费。综合管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10%,并与业主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同时报我局和市房管局备案。 
 (2)停车管理费:地下车库: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5元,过夜(当日20:00—次日8:00,下同)停放每辆次1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70元;摩托车按月停放每月每辆30元。地面车场: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3元,过夜停放每辆次5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0元。摩托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5元,过夜停放每辆次1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20元。自行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2元,过夜停放每辆次0.5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元。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每辆次0.3元,过夜停放每辆次0.6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10元。今后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公共停车场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
发表于2006-12-19
(3)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仍按我局榕价房[2001]9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住宅内无隔墙的: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单元400元;面积100-200平方米的(含100平方米)每单元300元;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单元200元;住宅内有隔墙的:面积2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单元600元;面积100-200平方米的每单元500元;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单元400元;商业店面每平方米按不超过4元计收。对业主无装修的垃圾清运费应予退还。
发表于2007-02-01
顶起来!!不好碰到的好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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