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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严惩马坑路霸阻塞公共交通要道犯罪行为

发表于2011-10-13

诉求编号 11092800273
诉求标题 严惩马坑路霸阻塞公共交通要道犯罪行为
诉求内容

马坑小区与罗马生态园之间的道路是福州市规划局规划,市政工程局建设施工建造的公共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占为已有,更不能进行圈地运动,马坑大队非法擅自封堵城市交通道路的野蛮行径,引起当地居民和我省二看干部职工极大不满和强烈愤慨,为了避免群体斗殴事件的发生,请市政府领导制止这种野蛮行径,还我们道路通行权,保证公共道路的通畅.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鼓楼区信访局 在2011-9-29 15:42 前批转。 (2011-9-28 15:42)
鼓楼区信访局 1 、 请 鼓楼区洪山镇 在2011-10-17 20:51 前回复。 (2011-9-28 20:51)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你好:梅峰路67号马坑小区系村民安置房,共有9座378单元,属无物业管理小区,日常管理都由梅峰经合社代管。由于该小区没有采取封闭式管理,经常发生失窃案件,并且罗马生态园小区业主的车辆从该小区大门进入,出口从马坑小区内部道路通过,存在严重治安交通安全隐患,马坑小区村民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将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为加强马坑小区的安全管理,该小区村民自发组织人员把小区后门封闭起来。现今鼓楼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西侧道路已建成,可直达梅峰路罗马生态园小区,罗马生态园小区业主的车辆可从此路通行,不存在影响其通行的情况,特此反馈。(鼓楼区洪山镇2011-9-29 11:53回复)
诉 求 人 省二看 截止日期 2011-10-17 20:51
诉求时间 2011-9-28 13:14 事件地点 罗马生态园马坑小区省二看
已发表评论
[很差]2011-10-9 13:25
省二看通往梅峰路都几十年了,这条市政道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规划、设计、施工、建造的,为什么马坑大队说封闭式管理就可把路封阻起来,不让我们出行,这有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应该给予严肃处理,保证道路畅通。
[很差]2011-10-9 09:25
洪山镇没有原则性地"特此反馈",太差了,是代表谁发表意见,是个别行为还是镇政府意见????
[很差]2011-10-8 17:39
马坑大队在罗马生态园与马坑村之间的一条交通道路擅自设铁栏门进行围堵,影响本小区业主车辆通行,造成小区车辆出行绕行一大圈,再返回梅峰路,途径梅峰门前狭窄小路,上下班高分期人为增加进出车辆交汇,常常造成道路堵塞,也给生进出校门埋下很大安全隐患。野蛮围堵交通道路、私拉横布条公然挂出“非本小区车辆禁止通行”,我们很不理解!我们小区居民与马坑村居民素来和谐相处,友好往来,平时从未发生摩擦和不愉快之事,这次马坑大队这样做法不知何意?我们意见很大,群情激奋,我们担心会引发两小区居民群体冲突事件,破坏和谐环境,影响福州建设文明城市。因此,我们请求福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出面予以制止这种擅自封堵城市交通道路的野蛮行径,还小区居民通行权和周边居民、学生安全通行环境。
[很差]2011-10-8 17:05
道路通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洪山镇政府作为当地机关,为谁说话,为谁主持公道,黑白应该分明,否则人民是白给你行权了,党和人民白给你受权了

发表于2011-10-13
政府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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