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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看这则广告是否侵占了广大业主的利益?!

发表于2006-10-05
    
[size=4][size=4]    无意中看到一则广告,大致内容如下:位于紫荆花园一座***室的“**堂公司”将于10月6日上午9:30-11:30在紫荆花园花园举办所谓的儿童英语联欢会活动。由此引发疑问:

    1、“**堂公司”何来的权利,将紫荆花园全体业主共有的花园用作其商业目的??

    2、不知物业公司对此事是否知情?如不知情,建议版主向物业反映,要求“**堂公司”取消活动;如知情,我们必须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杜绝此类商业活动在小区内进行。
 
    10月6日会有怎样的情景出现?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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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6-10-08

    从10月6日“**堂”公司堂而皇之地举办了活动来看,物业是知道此事的,要么物业是收了钱,要么物业对小区内的商业活动不力。
    
    为什么我们要反对类似的商业活动在小区内举行?原因很简单:

    1、这样的活动损害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私家场所怎能成为少数租户用于营利的地盘???谁给了这家公司权利???
    
    2、给小区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隐患!试想,如此多的外来人在小区内自由行走,物业将业主的住家安全置于何地???
发表于2007-02-07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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