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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五凤兰庭五期业主委员会正在成立之中,请五期业主支持。

发表于2005-11-03
一、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代表全体业主维护业主权益的合法组织。一个小区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改善小区环境都可能有一定难度。
发表于2005-11-03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①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②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③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④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⑤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发表于2005-11-03
三、如何产生业主委员会?
有两种方式:①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选举才有效;②推选并委托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五凤兰庭五期有306户业主,采用第①种方式,召集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相当困难。因此,经物业处建议,采用第②种方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按楼高6层的每梯位2名、楼高9层的每梯位3名的原则选举产生(以下简称“梯位代表”)。梯位代表的主要任务是代表所在梯位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梯位代表应当热心小区公益事业、有一定文化水平、能正确代表本梯位业主意愿。
发表于2005-11-03
四、到目前为止,为成立业主委员会做了哪些工作?
①征集了40%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法律规定10%即可申请成立);②与物业处就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得到物业处的大力支持;③5月8日晚在29号楼架空层举行了部分业主聚会,推选了各楼的临时召集人。
发表于2005-11-03
六、有哪些主要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①《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②《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2004年8月31日福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请各位业主鼎力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请各位业主用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发表于2006-04-29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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