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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是不是上帝2011年11月19日晚18:15,福州市中天翡翠城6-104主卫的排污主管90弯处破裂,大量污粪水在室内横溢。11月20日,电话咨询罗律师得到答复:这是公共排污管,无论何因,物业都必须维修。11月21日上午,到福州中泽物业办公室找到主任黄恒清,另外请秀峰居委会派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拍照存照,当着居委会工作人员面黄恒清主任回答说查明原因很快安排维修。11月22日上午,单独找到黄主任,他模棱两可不回答什么时候安排人去维修,多追问几句,他发狠回答说:你不缴物业费我干嘛要给你修!针对黄恒清的说法,我再次电话咨询了罗律师。我与物业公司关于物业费的诉讼官司正在司法程序进行中,中泽物业长期的不作为造成我生活困境环生,走上诉讼的路也是迫不得已想维权,物业难道是上帝,连法庭都还未定案,中泽物业就可以肆无忌惮!接着我打电话给秀峰居委会主任,然后到新店法庭找到审判长张捷,张捷问我要了黄恒清的电话打过去说明了法律程序,得到黄恒清态度很好的肯定配合的回答。11月23日上午,物业没来维修。我电话找到秀峰居委会主任,她协同一名工作人员来现场查看,然后告诉我马上就与物业协调解决。11月23日下午,电话问询物业何时来维修,居委会主任说物业只是回答会安排人来修。11月24日上午,我找到黄恒清主任,诉说每天早上6-7点和晚上7-8点,因为楼上使用的人很多,排污主管的破裂处堵塞不住污水都往室内流,严重影响了生活,过两天就是周末,现象会更严重的,请物业安排确定今天或明天就维修好不好?黄恒清笑眯眯回答说会安排的,只是现在在搬东西,一有空,就派人去修。长期打过交道,我知道黄恒清的拖延战术,我只好到新店镇政府找物业负责人李春,李春让我找秀峰居委会书记,而秀峰居委会书记不在办公室,电话也不公开。11月25日,我找到新店镇分管物业的沈副镇长,他仔细聆听了我的问题,并同时打电话给李春让他协助解决问题。11月26日,物业没有任何行为。11月27日,物业还是没有任何行为。11月28日上午,我打李春电话,他告诉我马上找居委会书记去解决。书记不在找主任,主任对我重复黄恒清的原话:“不缴交物业费,我就不去修。”我请求居委会主任将黄恒清的原话写个证明,但她拒绝了。我再次到新店镇政府,找到法庭审判长张捷,她告诉我物业费的诉讼官司还在司法阶段,该交的没有交可以申请法院强制去执行的,这和物业公司履行公共维修责任是两件事。她告诉我我也有权利起诉物业公司的。是啊,起诉是可以,但起诉一般要经�

发表于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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