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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山佳园物业竟伸手索要看房费

发表于2006-10-27
受业主委托售房的中介到小区看房

物业竟伸手索要看房费
 
接受业主委托售房后,中介公司带人进出房产所在的小区看房,这本是件很正常的事。然而,在金山佳园小区一期,这样的事情却不正常,每当中介公司把客人带进小区看房时,却被小区保安要求收取每次10元的看房费。 

昨日,某房产中介公司的江小姐向本报反映,金山佳园小区一期2号楼706业主授权中介公司代理售房业务,但当中介人员带客人去看房时,却总被小区保安拦住,要求所取谓看房费,每次10元。起初,中介公司人员以为这只是个别保安的私人行为,不会连续发生,也就交了10元钱带客人看房。随着看房次数的增多,中介公司觉得不对劲,几乎每一个保安都要求收看房费。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佳园小区一期的物业公司——新三泽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孙主任。孙主任承认确有其事,但称这“实属迫不得已”。
发表于2006-10-27
孙主任说,由于中介公司人员及带来的人员流动性强,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基于这个考虑,物业就适当收取10元钱,目的是阻止中介人员无序进入小区。 

福建省信得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宝胜认为,这是典型的乱收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物业收费的理更是一种借口。郑律师说,业主和中介公司只要有合法的委托书,中介公司完全可以依合同处理业主的房产,包括看房等活动,这种看房活动完全可以看作是业主的行为。业主进出无须交钱,那么受委托的中介公司自然也就无须再另外花钱进出小区。 

郑律师说,中介公司完全可以拒绝支付这所谓的10元看房费,并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发表于2007-04-21
物业这样乱收费,真是不知到何时才能规范自已的行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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