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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福州市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发表于2013-07-02

7月1日,市长杨益民主持召开市政府2013年第16次常务会议。

会议认为,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既可加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又能有效解决企业员工住房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按照集约用地原则,统筹规划,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促使项目前期审批服务的提速增效,调动各类主体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要严格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使用、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承租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企业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等违规行为。

发表于2013-07-02

建设再多,能分我一套租租吗

发表于2013-07-05

顶楼主 

发表于2013-07-05

嗯不错

发表于2013-07-05

嗯的

发表于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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