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存量房征税威慑大 看房产税能否"税服"高房价

发表于2011-09-27

重庆市本次将当地的房产税正式定名为“个人住房房产税”,这意味着如果以公司或者法人主体的途径购买当地的商品房,可以暂时规避此税种。

不过重庆市在其房产政策中,列有“适时开征其他房产税”条款,为其下一步征收其他类别的房产税留下了操作空间。

发表于2011-09-27

专家观点

存量房征房产税影响不大但威慑大

北京中原分析师张大伟

首先,直接影响不大。重庆是唯一一个一二线城市未执行直接限购的城市。但是重庆已构建的“双轨制”住房体系使得房价在最近几个月的统计数据中显示涨幅一直比较低。

其次,威慑力比较大。虽然目前来看,直接影响的范围不大,但是这是房产税首次针对之前的存量房产进行征收,虽然这是试点,但可以说基本表明了调控的趋势。在重庆的试点很可能逐渐扩大范围。特别是对非自住的购房需求将有非常明显的心理影响。

第三,税费逐渐转移到持有环节。在存量住宅市场,目前持有环节基本是零税费,这就使得住宅持有成本不高,而空置率不低,很多炒房客持有房产等待价格上涨。而在交易环节,部分存量房交易成本高达10%以上。这部分税费大部分都由购房人承担,这也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重庆增加持有环节税费,将有利于挤压出目前市场的存量闲置房源,有利于市场的流通。

发表于2011-09-27

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古建芹

从目前情况看,重庆、上海此前的房产税试点效果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这也可能是重庆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的原因之一,未来房产税政策会怎样调整还有待观察。对于楼市调控来说,除了税收政策,还需要金融政策、土地政策、保障房建设的综合用力。对省会楼市调控来说也是一样。

发表于2011-10-06
引用:幸福在福州在2011-9-27 22:35:21写道:原帖
在今年的楼市调控中,重庆一直扮演着“排头兵”的角色。重庆继与上海试点实行房产税后,又出新规,将对存量住房开征房产税,此举为全国首例。重庆市地税局近日宣布: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1月28日以前购买的独栋商品住宅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同时,为了打击外地团的行为,对于那些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面积。
 
 额
发表于2013-07-11

是吗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