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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发表于2009-05-22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王宪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衍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进行了资产置换暨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以所持厦门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集团”)95%股权与建发集团所持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44.654%股权进行等价置换,同时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建发集团所持建发房产的10%股权。上述交易导致公司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详见本季度报告第3项“重要事项”之3.1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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