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存量房征税威慑大 看房产税能否"税服"高房价
- 发表于2011-09-27
国庆后全面“算旧账”
“目前各项征收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重庆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从10月1日至10月31日,将对存量独栋商品住宅(也就是俗称的独栋别墅)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这是重庆市自1月28日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对新购高端住房征税后,对存量住宅进行税收调节的又一重大动作。
- 发表于2011-09-27
- 发表于2011-09-27
- 发表于2011-09-27
3400套房屋应纳税
重庆地税部门除对主城1月28日前取得产权的独栋别墅进行核查登记外,还会同国土、房管部门,对该市1月28日前签订合同,但未办证的存量独栋别墅进行调查核实和跟踪管理,进一步锁定陆续办证的纳税人。
- 发表于2011-09-27
相关数据显示,全市存量独栋别墅目前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主城除沙坪坝、大渡口外的区域,其中以北部新区分布的独栋别墅为最多。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为3400套。
- 发表于2011-09-27
有非官方信息显示,此前该市已经有部分别墅业主在前往房产税征缴部门咨询后,自己提前主动缴纳了房产税。
- 发表于2011-09-27
重庆市规定: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 发表于2011-09-27
外地炒房客无免税面积
由于重庆房产税试点时,对新购住房都有一定的免税面积进行扣除,那么存量独栋别墅的扣除面积又该如何计算呢?
根据重庆房产税的相关政策规定,1月28日以前购买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同时,为了打击外地炒房团的投资行为,对于那些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 发表于2011-09-27
“作为全国性的改革试点,我市将对存量房的房产税进行从严征收。”该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按期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税款追缴;对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仍不申报缴纳的,地税机关还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罚款、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今年的楼市调控中,重庆一直扮演着“排头兵”的角色。重庆继与上海试点实行房产税后,又出新规,将对存量住房开征房产税,此举为全国首例。重庆市地税局近日宣布: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1月28日以前购买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同时,为了打击外地炒房团的投资行为,对于那些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