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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榕“一房一价”呈现差异化 一手房价较明晰

发表于2011-05-10
5月1日起执行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对每套商品房(包括二手房)进行明码标价,即“一房一价”。

记者9日调查获悉,作为国内较早执行“一房一价”的城市,福州一手房市场上,“一房一价”执行情况较好,但是仍存在少数楼盘公示不规范的情况。然而在二手房市场上,“一房多价”现象仍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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